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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中国天楹: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5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以及各种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顺利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未来协议所涉项目开发建设并投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协议基本概况

  1、2023 年 10 月 21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与辽源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59),公司与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就通过重力储能实现废矿坑绿色修复、打造风光储氢氨一体化项目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并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2、为积极落实与辽源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充分利用辽源风光资源与区位条件,发挥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综合开发建设方面的领先优势,合力打造新能源特色优势产业,公司积极与辽源市各级政府开展合作并达成如下投资合作事项:

  (1)投资合作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丰至能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丰至能风电”)与辽源市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东丰县南部风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计划在东丰县南部地区开发投资 50.05 万千瓦风电项目。

  (2)投资合作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源天楹制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醇科技”)与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签署《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计划在辽源高新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与运营绿色甲醇项目,项目装置设计规模
128 万吨、年产绿醇 80 万吨,工程分期建设,首期工程产能 15 万吨/年。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
过了上述投资合作事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上述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协议对方:东丰县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地址: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 3567 号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丰至能风电与东丰县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东丰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协议对方: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 1633 号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制醇科技与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合作事项一

  甲方:东丰县人民政府

  乙方:东丰至能风电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东丰县南部风力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风机选址位于东丰县猴石镇、南屯基镇、小四平镇、杨木林镇范围内。风电场用地自项目批准之日起乙方使用50年。

  (3)投资规模:初步估计该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约为50.05万千瓦,投资总额约为24.75亿元人民币。

  (4)有效期限: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符合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的前提下,甲方把约定地区的风电开发权授予乙方,不得再授予第三方,除非乙方声明放弃该开发权或未能遵守本条款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而使本协议的条款自然失效。

  (5)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投资合作事项二

  甲方: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辽源天楹制醇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内容:绿醇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运营。装置设计规
模 128 万吨、年产绿醇 80 万吨,工程分期建设,首期工程产能 15 万吨/年。
  (2)项目总投资:约 21 亿元人民币。

  (3)项目用地选址:辽源高新区化工园区。

  (4)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积极推进与辽源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过程中,公司以辽源当地优质的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制氢的主要来源,通过成熟的电解水制氢技术实现绿氢高效稳定生产,再以绿氢为原料替代煤炭能源合成绿醇等绿色氢基产品,实现绿色能源生产与就地消纳的良性循环。公司通过建立完整的风
光储制氢制醇全产业链产业生态,开启辽源市氢能利用和绿电转化新局面,深度契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发展战略。本协议的签署短期内对公司的收益暂无影响,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将根据整体规划与建设进度,分阶段、分期进行开发投资建设,项目除公司少部分出资外,还将引入保险资金、产业基金等多种途径的资金,未来项目的投资建设或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综合权衡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保证公司财务状况合理的情况下,科学规划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

  3、上述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以及各种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丰县南部风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3、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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