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4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塔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性协议,具体以合作业务协议为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运营风险和行业竞争等各类风险,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顺利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未来协议所涉项目开发建设并投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贯彻国家新型储能开发利用政策,助力金塔县打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集群,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楹”或“乙方”)近日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就投资开发重力储能电站及相关产业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共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金塔县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街17号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与金塔县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与金塔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金塔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金塔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拟在金塔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金塔县境内投资建设150MW/600MWh重力储能电站及相关产业项目。其中:150MW/600MWh重力储能项目采用自建高程式重力储能(融合金塔县文旅产业元素、打造地标性建筑)和山体式重力储能(金塔县尾矿矿坑资源化利用),主要建设储能系统、发电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升压站以及厂房等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可消纳金塔县北河湾园区花岗岩废料200万吨用于制作重力块;重力储能装备制造基地主要建设水平移动小车生产线、垂直升降梯生产线、滑轮车生产线及动力轴生产线。
2、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金塔县深入贯彻实施“双碳”战略,充分发挥风光资源富集优势, 加速布局储能、清洁能源制氢等新兴产业,聚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基地。 公司本次在金塔县投资建设的150MW/600MWh重力储能项目将首次采用山体式重力 储能建设方案,项目在充分发挥重力储能技术优势,大规模消纳当地风光绿电的 同时,优先考虑利用金塔县内尾矿矿坑,使重力储能与尾矿治理相结合,实现金
塔县尾矿矿坑资源化利用,力争将该项目打造成尾矿治理示范性项目,为公司后 续重力储能项目的拓展提供经验和标杆示范。本项目的落地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 扩展重力储能技术的应用场景,系统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符合公司“环保 +新能源”双引擎驱动战略的发展方向,同时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 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性协议,具体以合作业务协议为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运营风险和行业竞争等各类风险,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协议双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