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1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郸城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合同对方考核结果按月次进行支付,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亦存在服务费扣减、合同无法续签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2022 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2 年 1 月 25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02),确认公司作为联合体主体与联合体成员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邦环境”)组成的联合体成为郸城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2、近日,采购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郸城城管局”或“甲方”)与公司及巨邦环境(二者合称“乙方”)就郸城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签订了《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乙方负责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城区指定区域内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垃圾捡拾、垃圾清运、小广告清除以及隔离栏杆擦洗等环卫工作。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其他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洪新
住所地:郸城县公园东路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
司与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签订了《郸城县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合同书》,合同的有效期为 5 年,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881.230968 万元/年。因郸城县政府机构职能调整,2020 年 5 月之后,该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由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
公室变更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郸城城管局的
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7363.315 万元(包含郸城县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和城中村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
公司与郸城城管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郸城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联合体成员: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97889080W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常琦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南海大道(东)9 号 2 室
主营业务: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环卫设备、环保设备、垃圾转运设备的生产、销售及以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环保专用车辆的经销;物业管理;城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污水处理;河道清理服务;绿化养护;园林绿化;未经化学处理的动植物肥料、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环保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
制品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琦持有巨邦环境99.6667%股权,袁春莲持有巨邦环境0.3333%
股权。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
江苏巨邦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项目名称:郸城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郸城县城区公园西路(含)以东,南 s329(含)以北,未来大道(含)以西,郸淮快速路(含)以南,建成区域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等道路清扫保洁和绿化带垃圾捡拾、垃圾清运、小广告清除、隔离栏杆擦洗等。(不含城中村)。
3、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 5 年,合同签订模式为 3+2,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第一个三年合同到期后,甲方考核合格,(除遇不
可抗拒因素外)本合同续签 2 年。
4、合同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招标文件规定作业范围内的环卫作业价款:人民币 4008.00 万元/年(大写:肆仟零捌万元)。超出招标文件外的作业面积,按约定的作业单价,另行计算。
5、款项支付:合同价款每年分 12 个月次拨付,考核按月总费用考核。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核算费用,考核结果和核算费用清单经甲方有关人员逐级签字后,交给乙方,作为开票依据。结算金额=中标价/12 月+增补金额-考核扣款。
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3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7、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
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签署表明依托自身专业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管理云平台,公司高品质、高效率的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运营能力已经得到客户与市场的高度认可,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城乡智慧环卫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也为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持续赋能。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合同对方考核结果按月次进行支付,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亦存在服务费扣减、合同无法续签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