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桑达”)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8 号)同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513,36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9,999,895.52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9,591,992.7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0,407,902.77 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887 号”验
资报告。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 100,040.79 万元,低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拟募集的资金金额 200,000.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1 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 70,031.33 70,000.00 70,000.00
2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50,000.00 50,000.00 29,983.24
3 高科技工程服务项目 115,321.93 80,000.00
合计 235,353.26 200,000.00 99,983.24
注:
(1)上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999,832,383.21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1,000,407,902.77
元之间的差额,为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费及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募集资金到账日尚
未支付的发行登记费用;
(2)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孳息,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孳息将根据实际 划转日的金额分配至“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494,710.20 元,均为投入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 176,936.6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70,807,726.05 元。
项目 累计人民币金额
(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 999,832,383.21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 12,067,417.43
本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 176,936.67
二、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841,269,011.26
其中:1.置换了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1,026,491.76
2.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60,242,519.50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项目 -
三、尚未使用的配套募集资金余额 170,807,726.05
四、配套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70,807,726.05
五、差异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保荐
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的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号 币种 存放 余额(元)
(实施主体) 方式
深桑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02212920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0988380
深桑达 招商银行深圳深纺大厦 755901449310 人民币 活期 2.40
支行 808
中国系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60587013 人民币 活期 已注销
北京西区支行 00269394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11001010001
中国系统 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紫 881081 人民币 活期 170,807,723.65
竹院路支行
注:
2023 年度,调整后的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资金额度为 29,983.24 万元(不
含募集资金孳息),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0,259.81 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为 276.57 万元系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要求一并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鉴于公司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办理了该募集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该募集专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告:2023-06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126.90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的资产结
构,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及《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将募投项目“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以部分借款资金 10 亿元向中国系统增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的自筹资金 36,497.16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6,490.41 万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增发登记费为人民币 6.75 万元。
(四)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孳息继续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的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支出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