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8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存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而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满足 2022 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 2021 年度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该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