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以人民币7,600万元收购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城阿特斯新能源)100%股权。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7,600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为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其持有的宽城阿特斯新能源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4.50万元。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收购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宽城阿特斯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瞿晓铧。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新兴街冶金矿山办公楼内。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开发、设计、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提供相关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权属情况:宽城阿特斯新能源 100%股权标的公司股权除质押给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外,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争议,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转让方承诺在转让前将解除股权质押。
宽城阿特斯新能源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已审计)2016年8月31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14,877.95 16,902.80
负债总额 7,745.60 8,899.16
所有者权益总额 7,132.35 8,003.64
项目 2015年1-12月(已审计) 2016年1-8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737.48 1,630.16
营业利润 138.12 897.30
净利润 138.10 87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234.43 206.59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07月07日。
注册资本: 41,446.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瞿晓铧。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经营范围: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的领域进行投资;受其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中心及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成果。
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收购股权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专项审计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宽城阿特斯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69,028,025.52元,总负债为88,991,579.40元,净资产为80,036,446.12元。经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514.35万元,净资产值8,003.64万元,增值率为18.88%。
经协商,南京控股公司以人民币7,600万元收购宽城阿特斯新能源100%股权。
收购完成后,南京控股公司将持有宽城阿特斯新能源100%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宽城阿特斯新能源股权转让款加上标的公司承担的债务合计不超过14,165万元。
(五)宽城阿特斯新能源项目投资情况
宽城阿特斯新能源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规划容量 1.8
万千瓦,项目取得了河北省发改委及承德市发改委核发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该项目已并网发电,实际并网容量1.491万千瓦。由公司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7,600万元用于宽城阿特斯新能源股权收购,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6,564.50万元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六)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南京控股收购宽城阿特斯新能源100%股权,将拓展河北省新能
源市场,进一步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宽城阿特斯新能源的资金需求,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其持有的宽城阿特斯新能源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4.5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宽城阿特斯新能源的情况请见前文。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其持有的宽城阿特斯新能源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4.5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需与债权人重新签署担保合同。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测算,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运营期的现金流可以偿还贷款本息,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753,734.33 36%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南京控股公司收购宽城阿特斯新能源 100%股权,股权收购款为
人民币7,600万元。
(二)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7,600万元。
(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宽城阿特斯新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其持有的宽城阿特斯新能源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4.50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