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17日上午在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
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2年8月1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
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七人,
王慧农董事总经理、刘世超董事均委托高自民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介机构推进公司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相关
工作的议案》,同意聘请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吸收合并的
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收方法律
顾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