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27 深市 深圳能源


首页 公告 深圳能源: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11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1-04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1月9日下午

在公司3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
文件已于2011年10月31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八人,谷碧泉副董事长委托贾文心董事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股东单位的推荐,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提名高自民先生、谷碧泉先生、王慧农先生、陈敏生先生、贾文

心女士、刘世超先生、李平先生、孙更生先生、房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平先生、孙更生先生、房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雷达先生、李平先生、孙更生先生关于董事会推荐第七

次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高自民先生、谷碧泉先生、王慧农先生、陈敏生先生、
贾文心女士、刘世超先生、李平先生(独立董事)、孙更生先生(独立董事)、
房向东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上述候选人的简历,上述九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因工作需要,杨海贤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雷达先生自 2005 年起担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达六年,根据“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雷

达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此对杨海贤先生、雷达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卓

越工作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公司 201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由 2,202,495,332

股增加至 2,642,994,398 股,因此需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202,495,332 元”变更为“人民币

2,642,994,398 元”。

    (二)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 2,202,495,332 元”变更为“人民币
2,642,994,398 元”。

    (三)同意根据上述变更对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第六条:原条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2,495,332 元。”修改

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42,994,398 元。”

    2、第十九条:原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 2,202,495,332 股,全部为普通

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642,994,398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深圳能源“十二五”战略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深圳能源内部治理指引》,同意将本指引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深圳能源内部治理指引》详见巨潮咨询网)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成本,保持融资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规模

                   财务公司                   250,000

                   中国银行                   100,000

                   浦发银行                   120,000

                   中信银行                   100,000

                   华夏银行                   70,000

                     合 计                    640,000

    (二)同意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下向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3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 10%。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厂的议

案》。

    为生产集约化管理和提高效率,本公司所属分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妈湾发电总厂(以下简称“妈湾发电总厂”)原来负责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所属的六台发电机组的生产运营。

2008年妈湾公司与妈湾发电总厂实施厂司合并,妈湾发电总厂相关人员和业务已

进入妈湾公司,妈湾发电总厂目前已无人员和业务,净资产为0。

    注销妈湾发电总厂可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且对妈湾公司六台发电机组的生

产运营无任何影响。董事会审议同意注销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

厂。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竞购深南电挂牌转让的环保公司10%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关于《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0%股权转让》

的公告,本公司拟参与竞购深南电挂牌转让的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环保公司”)10%股权。

    (一)环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 83 号国兴大厦 21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松涛;
    注册资本:89,671 万元;

    营业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环保设施的投资;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环保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海水脱硫技术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

电厂废水、废气、噪声治理;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 83.04%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

限公司持有 3.23%股权,深南电持有 10%股权,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 3.73%股权。

    环保公司拥有深圳南山、盐田、宝安三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 2,450

吨,年处理能力约 100 万吨。在建、拟建宝安二期、武汉、南山二期、深圳东部
等垃圾电厂。
    (二)竞购标的情况

    1、深南电挂牌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挂牌价格: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环保公司经专项审计的净

资产为 108,422.32 万元,评估值为 111,840.68 万元,深南电所持环保公司 10%

股权的对应评估值为 11,184.07 万元。该股权的挂牌价格为 12,307.89 万元。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满前缴纳

6,500 万元保证金。

    (3)挂牌起止日期:2011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5 日。挂牌期满

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4)挂牌期满后,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选择公开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2、深南电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涉及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增持环保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竞购深南电挂牌转让的环保公司 10%股权。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放弃环保公司 10%股权的

优先购买权。
    3、同意授权高自民董事长根据竞购情况决定购买价格及终止参与竞购。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自民董事长、谷碧泉副董事长、王慧农董事、

陈敏生董事、贾文心董事、杨海贤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由三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竞购深南电挂牌转让的环保公司10%股权的之关联交易事

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增持环保公司股份有利于环保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
规划,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3、同意竞购深南电挂牌转让的环保公司1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将根据竞购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若竞得该股权,本公司将

按照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披露成交价格及其他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公司参股的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保险”)向其原

全体股东及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3.55亿股,本公司拟按原有持股比

例出资认购新增股份。
    (一)永诚保险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