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1-03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3日在深
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
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1年7月27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
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九人,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663% 股权的
议案》。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地产”)所
持有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公司”)0.6663%股权,
收购价格为人民币64,602,020元。
本次收购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收购事项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星河地产是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综合性开发企业。该公司于
1994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人代表:黄楚龙;经营范围: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内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星河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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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创新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133.9万元。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
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
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
构。
股权结构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952%、深圳市星
河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18.057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931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793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4.6308%、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4.6308%、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6730%、深圳市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3118%、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2.4448%、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3338%、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
司2.3338%、本公司2.030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4003%、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0.2334%。
创新投公司近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和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2009年 2010年
目
营业收入 1,196.33 3,215.49
营业利润 37,786.83 60,141.76
利润总额 37,858.39 60,34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190.76 50,66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9,426.64 14,326.30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559,961.68 1,151,902.29
总负债 152,110.48 242,798.42
净资产 407,851.20 909,10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3,428.39 893,430.25
本次收购属于股东之间的交易,不涉及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事宜。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条款
(1)在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全额付清股权款项,共计人民币
64,602,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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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日前该等股权所产生的孳息归星河房产所有。股
东变更登记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原由星河房产根据转让股权在创新投公司所
享有的所有以及任何股东权利义务和利益,均由本公司承接并享有。
2、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交易双方协商,公司本次收购创新投公司0.6663%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
64,602,020元,交易价格较创新投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溢价率为6.65%。
(四)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创新投公司是国内规模、投资能力和影响力较大的创投机构。自创业板推出
以来,创新投公司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近年来业绩优良,保持了较高的分红比
例,预计未来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和给股东持续的回报。因此,公司增持创新投
公司的股权,可以分享创投行业持续增长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收
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创新投公司股权比例上升为 2.6967%。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收购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
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6663%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64,602,020 元;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燃气投资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
投资建设惠州市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6,151.68
万元,其中 30%由惠州燃气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惠州燃气
注册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10 号投资大厦 13-13A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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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钢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专营和瓶装燃气经营业务,燃气专营权的范围包括惠城
区、仲恺高新区、博罗县和巽寮湾度假区。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 87.5%股权,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占 12.5%股权。
(三)项目概述
惠州市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3 万平方米,总储量为 200
立方米(约 100 吨)液化石油气和 400 立方米(约 180 吨)液化天然气,供气能
力分别为 14 吨/小时和 1.2 万标准立方米/小时(约 10 吨/小时),计划总投资为
6,151.68 万元。本项目按功能分为两期,一期为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具备液化
石油气储存、气化、灌装功能,投资约为 4,522 万元;二期为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具备液化天然气储存、气化功能并预留了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用地位置,投资约
为 1,629.68 万元。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惠州燃气投资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有利于巩固其燃气经营的区域龙
头地位,培育未来利润增长点,解决惠州市对燃气需求的需要,对惠州市整体燃
气管网的安全稳定供气具有重大意义。
存在的风险:长输管道天然气进入惠州后,惠州燃气供应区域内的主要气源
是管输天然气,本项目一期以液化石油气、二期以液化天然气为气源,使用率将
有所下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惠州燃气投资建设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项
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6,151.68 万元,其中 30%由惠州燃气以自有资金投入,
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同意本项目在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开工建
设;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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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燃气投资东江高新区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燃气建设惠州东江高新区配套燃气工程项目,项目计
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10,964.61 万元,其中 40%由惠州燃气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
投资款以贷款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概述
惠州东江高新区配套燃气工程项目所在地是东江高新区,该区为仲恺高新区
的组成部分。项目总规模为一座拥有 6 个 150 立方米低温储罐的 LNG 气化站,并
铺设中压天然气管道 40.98 公里,供气规模 9,585 标方/小时、4,849.5 万标方/
年,总投资为 10,964.61 万元。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惠州燃气拥有燃气专营权的区域内,投资本项目有利于惠州燃气
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燃气管网的覆盖区域,符合惠州燃气的发展战略。
存在的风险:
1、气源风险:本项目的天然气供应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东江高新区的用户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惠州燃气投资建设惠州东江高新区配套燃气工程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10,964.61 万元,其中 40%由惠州燃气以自有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