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2-04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折合港币约 6,002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折合港币约 12,004
万元)(实际使用港币金额则按外汇申购当日汇率换算),回购价格不超过港币 8.05 元/股(因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回购价格已调整为不超过港币 7.70
元/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并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2022-001》。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每增加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
2、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境内上
市外资股(B 股)股份 7,987,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7.87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2 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61,438,781.55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
总额等,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2
年 1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646,146 股的 25%(即 161,537 股),但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