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103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及 2021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折合港币约 6,002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折合港币约 12,004 万元)(实际使用港币金额则按外汇申购当日汇率换算)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港币 8.05 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回购 B 股股份的数量约为 746 万股至 1,492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工作日 9:00—12:00,13:30-17:30
2、现场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18 楼
联系人:熊瑶佳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邮政编码:518057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