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公告编号:2019-031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2019-029》。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24日及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98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41,978.35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52,870股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