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2-001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 月 4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2、召开地点:飞亚达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徐东升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1 月 3 日-2012 年 1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1 月 4 日 9:30 至
11:30,13:00 时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3 日 15:00 至 2012 年 1 月 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
份 170,462,437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0%。其中:A 股股东(代理
人)9 人、代表股份 169,762,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4.56%;B
股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699,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0.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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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70,417,157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39%。其中:A 股股东(代理人)3 人、代
表股份 169,717,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4.55%;B 股股东(代
理人)3 人、代表股份 699,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0.8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45,280 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其中:A 股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45,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0.01%; B 股股东(代理人)0 人、
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0%。
四、议案表决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169,321,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弃权 1,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66%。
2、A 股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68,621,507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2%;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弃权 1,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67%。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99,83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 0%。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提名章顺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169,321,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弃权 1,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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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股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68,621,507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2%;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弃权 1,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67%。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99,83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 0%。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关于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收购辽宁亨达锐商贸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中航集团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6,34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84.76%;反对 1,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弃权 1,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表决权 15.23%。
2、A 股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644,18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83.18%;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弃权 1,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6.80%。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99,83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 0%。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建东先生 王丽平女士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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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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