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07-069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7日下午1时30分
2、召开地点: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吴光权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30,304,25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2.26%。
2、社会公众股(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6,25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3、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收购西安王子国际酒店大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30,304,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流通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25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与西安迈科公司签署的西安王子国际酒店大厦项目《产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丽平女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