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3 股票简称: 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 标准。自前次披露《关于公司仲裁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 约为 3159.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2.5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 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1.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 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3109.30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 用),占总金额的 98.4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近年来,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 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货款,导致公司支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
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加。鉴 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
四、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因受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行业运行艰难
程度增加,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由于诉讼、仲裁事项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
冻结账户的余额合计约 4202.94 万元,约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1%,约占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 27.48%。
公司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为诉讼/仲裁原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随着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事项得到解决,此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可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
因案件判决执行导致公司资产被查封、拍卖,其对公司经营结果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请以审计结果为准。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费用进行预提,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原告(上诉 被告(被上诉 受理法院 公司收到受
序 人)/仲裁 人)/仲裁被申 案由 (或仲裁委 理通知书或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或仲裁)请求 案件状态
号 申请人 请人 员会)及受 应诉通知书 (元)
理案号 的时间
诉讼请求:
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检测费 60726 元;
深圳市天地新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
材料有限公司 (2023)粤 计)1800 元(以 60726 元为基数,自 2022
1 太科技术 东建混凝土分 承揽合同 0307诉前调 2023 年 11 ¥62,526.00 年 9 月 16 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诉前调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市 纠纷 35123 号 月 22 日 率(LPR)计算至被告一实际付清之日,现
天地新材料有 暂计至起诉之日约 1800 元);
限公司 以上金额合计 62526 元
3、被告二上述第一、二项诉请请求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二承担。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本¥1719931.28
元;
株洲天地中亿 买卖合同 (2023)湘 2023 年 11 ¥1,746,116.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6185
2 张*海 混凝土有限公 纠纷 0211 民初 月 29 日 28 元{以合同履行期间以 1719931.28 应付 已开庭、未判决
司 4786 号 款项的 70%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剩余逾期
利息以¥1719931.28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9 月 16 日计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为止};
3、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株洲湘耀置业 诉讼请求:
有限公司、广 1、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
深圳市天 州市越秀住宅 (2023)湘 2000000 元及利息 32083 元(自 2021 年 9
3 地砼剂开 建设有限公司 票据纠纷 0112 民初 2023 年 12 ¥2,032,083. 月 19 日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以未付的 未开庭
发有限公 株洲分公司、 11117 号 月 5 日 00 票据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司 广州市越秀住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宅建设有限公 报价利率计算,继续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
司 清偿完毕止)。
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