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3 股票简称: 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 标准。自前次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至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8149.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8.1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910.22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 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84.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 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8149.51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 费用),占总金额的 10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近年来,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 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货款,导致公司支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
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加。鉴 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
四、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因受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行业运行艰难
程度增加,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因存在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另有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拍卖。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为诉讼/仲裁原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随着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事项得到解决,此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可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
因案件判决执行导致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拍卖,其对公司经营结果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请以审计结果为准。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部分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费用进行预提,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原告(上 被告(被上 受理法院 公司收到受
序 诉人)/ 诉人)/ 仲裁 案由 (或仲裁 理通知书或 诉讼/仲裁 诉讼(或仲裁)请求 案件状态
号 仲裁申 被申请人 委员会)及 应诉通知书 金额(元)
请人 受理案号 的时间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株洲天地混 (2023)湘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
1 石*明 凝土有限公 劳动(人 0204 民初 2023 年 8 月 490,753.40 资、年终奖合计 119618.5 元; 已开庭、未
司 事)争议 2161 号 25 日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 判决
金 306253.6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
假工资 28161.3 元;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保险
损失 36720 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混 (2023)湘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
2 汤*根 凝土有限公 劳动(人 0204 民初 2023 年 8 月 38,169.50 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已开庭、未
司 事)争议 2162 号 25 日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 判决
休年休假工资 2620.7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5548.8 元。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 3
株洲天地混 劳动(人 (2023)湘 2023 年 8 月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的工资 已开庭、未
3 刘*兵 凝土有限公 事)争议 0204 民初 25 日 137,150.20 14946.2 元; 判决
司 2163 号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
金 45234.2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
假工资 5872.2 元;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 71097.6 元。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株洲天地混 劳动(人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