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03.43万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36.13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02.51万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万元,2021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666.38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2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违反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