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 南玻 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合同类型:长单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 合同金额:2023年-2026年,公司预计向合同对方合计销售7万吨高
纯硅料原料产品。若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基于PV InfoLink最新公布的
多晶硅硅料均价测算),预计2023年-2026年销售总额合计为212.10亿元(含
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具体订单价格月议,合同交易总额
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高纯硅料产
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该业务合作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本合同的签订
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 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供货量、定价原则、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交易对方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合同履行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测算的销售总额未考虑合同履约风险、未来高纯硅料市场价格等影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股票代码:688599)签订了高纯硅料合作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天合光能在 2023 年-2026 年预计向本公司合计采购 7万吨高纯硅料原料产品。具体订单价格月议,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署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纪凡
3、注册资本:216,758.7415 万元
4、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二)天合光能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天合光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与供货量:2023 年-2026 年买方预计向卖方合计采购 7 万吨
高纯硅料原料产品。
(三)定价原则:买方与卖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定价原则按月协商高纯硅料原料产品价格。
(四)结算方式:买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其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约定金额保证金,以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合同约定每月抵扣的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方法。
(五)履约方式:合同约定产品交货时间、数量、质量、价格和付款以双方每月达成的采购订单为准,产品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双方每月达成的采购订单的供货执行,主要由乙方指定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和青海南玻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六)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七)合同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八)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将来可以转移给关联公司,具体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是长单销售合同,若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基于 PV InfoLink 最新
公布的多晶硅硅料均价测算),预计 2023-2026 年销售总额合计为 212.10 亿元(含税)。具体订单价格月议,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高纯硅料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业务合作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供货量、定价原则、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交易对方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合同履行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
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测算的销售总额未考虑合同履约风险、未来高纯硅料市场价格等影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