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编号:2022-20 号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魏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晓东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
期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魏晓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魏晓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晓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民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志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附件:张志民先生简历
张志民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张志民先生于 2016 年进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历任办公室(信访室)主任科员、办公室(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副调研员、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办公室(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2022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张志民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