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 持 人:董事局常务副主席陈泰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112,852,11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出售上海三家公司股权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2,852,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曾铁山、高树
3、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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