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0-02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6 月30 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 号宝安广场A 座2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 持 人:董事局常务副主席陈泰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 人,代表股份16758.84 万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同时听取了独
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090,750,52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0.35 元(含税)。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南三家农场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3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
同意16758.84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曾铁山、郑秋娇
3、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
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