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0-0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海南鸿安农场及胜安农场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海南鸿安农场有限公
司100%股权转让给河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056.93 万元;将所持有的海南胜安农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河
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56.37 万元;总交易金
额为人民币11013.30 万元。以上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董事局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7 人,董事陈平
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邱仁初代为出席并投赞成票;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均为: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河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鹏集团”)
注册地址:登封市市区中岳大街公路宾馆南三楼
法人代表:刘庭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管理服务。
锦鹏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海南鸿安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安农场”)
法人代表:蔡居强2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 万元
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开发区金华花园连体别墅(丁)型16 号
经营范围:农业资源开发等。
鸿安农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637.72 623.72
负债总额 523.95 509.95
应收款项总额 - -
净资产 113.77 113.77
2010 年1-3 月 2009 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 -7.33
净利润 - -7.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 -0.31
2、交易标的:海南胜安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安农场”)
法人代表:蔡居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 万元
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开发区金华花园连体别墅(丁)型15 号
经营范围:农业资源开发等。
胜安农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0 年3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1088.91 1,074.21
负债总额 988.12 973.42
应收款项总额 - -
净资产 100.79 100.79
2010 年1-3 月 2009 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 -3.90
净利润 - -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 -0.12
上述出售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鸿安农场、胜安农场的股权。本
公司不存在为鸿安农场、胜安农场提供担保,委托鸿安农场、胜安农场3
理财,以及鸿安农场、胜安农场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所持有的鸿安农场95%股权以3854.07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锦鹏集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
持有的鸿安农场5%股权以202.8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合计转
让价格为4056.93 万元。
2、本公司将所持有的胜安农场95%股权以6608.52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锦鹏集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
持有的胜安农场5%股权以347.8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合计转
让价格为6956.37 万元。
在锦鹏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再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本
公司负责接收、安置标的公司现有员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鸿安农场和胜安农场的股权,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回笼资金集中发展主业。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约9200 万元的投资收益,
其中出售鸿安农场的收益约为3400 万元,出售胜安农场的收益约为
58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