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8-01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8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明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需具备的条件,具备配股资格。
二、经逐项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融资规模和融资效率,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需求,抓住时机加速市场规模的拓展,在行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决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配3 股的比例配售。
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以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流通A股股票收盘价之算术平均值的一定折扣作为配股价格,具体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和市盈率情况;(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3)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配售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预计为人民币12亿元,全部用于振业·荷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募集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内容
振业·荷园 235,031.52 120,000 51.06% 高层住宅及少量配套商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追加振业·荷园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或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6、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网上、网下发行的方式。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
9、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0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向全体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的选择等;
3、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将超出部分用于追加振业·荷园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或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做出修订和调整;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10、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一至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二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