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董酒集团进一步发展,经协商,我公司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就终止《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重组贵州遵义董酒厂的协议》并实施控股式兼并贵州遵义董酒厂达成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签定的《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遵义董酒厂的协议》,我公司全资兼并遵义董酒厂,成立贵州遵义振业董酒(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情况已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公开披露。经过两年多的运行,董酒集团经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董酒集团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双方决定终止原兼并协议,董酒集团整体归还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根据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遵开会师综字[2000]第33号审计报告,截止2000年9月30日,董酒集团资产总额为35,328.81万元,负债总额为22,470.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858.44万元。我公司将以上资产全部移交给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产权移交基准日为2000年9月30日。
二、双方决定对董酒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造,组建董酒股份有限公司,由我公司实施控股式兼并。新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我公司以现金700万元和原投入的兼并资金2,500万元,认购3,200万股,占总股本的40%;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以其拥有的董酒厂净资产2,780万元,认购2,780万股,占总股本的34.75%;董酒厂工会以其拥有的董酒厂净资产1,800万元,认购1,800万股,占总股本的22.5%;遵义市彩印厂认购1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5%;浙江苍南华通印务有限公司认购60万股,占总股本的0.75%;四川泸州王氏酒业有限公司认购60万股,占总股本的0.7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