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 星源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为本公司 2022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经审查,该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
分反映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
结论,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本公司慎重考虑,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4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19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8,951.01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830.09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520.8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零售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6,486.4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 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
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公司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诉讼受理机构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诉讼详情 案件进展
哈尔滨市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 300 万元 合计 15 名机构与个人 截至2022 年 12月
中级人民法院 限公司证券虚假陈 投资者,要求公司承担 31 日,尚未开庭
述纠纷 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次。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
机关 施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深圳证监局 2020-7-16
1 决定书〔2020〕130 号 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
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深圳证监局 2021-11-16
2 决定书〔2021〕119 号 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上海证监局 2021-12-3
3 决定书[2021]224 号 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全国股转公司 2021-12-27
4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 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 会计监管部
号 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 北京证监局 2022-1-20
5 决定书[2022]14号 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6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四川证监局 2022-3-7
决定书[2022]7 号 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7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黑龙江监管局 2022-8-22
定书[2022]1 号 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
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8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 北京监管局 2023-1-3
决定书[2023]1 号 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
9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北京监管局 2023-1-3
决定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
10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北京监管局 2023-1-3
决定书[2023]5 号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栋,于 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8 份。2023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维,于 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 4 月
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 份。自 2023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 200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2023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为公司 2022 年度提供了审计服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该所出具的审计
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
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有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局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且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出具的 2022 年审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