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公司触及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二、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的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相关影响已消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5042 号),并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5046 号),公司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上述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整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运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影响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
司已申请延期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回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期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5042 号);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504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