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期 末 , 公 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9,107,298.8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015,684.0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17,727.97 元。
由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
2021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权益分派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