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1-1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苏州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分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