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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份额转让事项不会导致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晶哲瑞”或“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转让完成后,海南晶哲瑞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海南晶哲瑞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份额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出于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而进行的转让,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本次份额转让系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份额的转让,不涉及海南晶哲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份额转让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伙企业份额转让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洁茜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的通知,出于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其分别与 4 名公司骨干员工(以下统称为“受让方”)签署了《出资份额转让协议》,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海南晶哲瑞合计 2.1470万元的出资份额。受让完成后,4 名受让方合计通过海南晶哲瑞享有晶丰明源571,967股股份的收益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份额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南晶哲瑞《合伙协议》等文件的规定。

  2、本次份额转让事项不会导致海南晶哲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转让完成后,海南晶哲瑞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海南晶哲瑞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的一致行动人。

  3、本次转让事项系海南晶哲瑞内部合伙份额的转让,不会导致海南晶哲瑞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份额转让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因本次份额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出于调动骨干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提升团队凝聚力的目的而做出的行为,本次转让预计将在 2024 年度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2,628.76 万元,上述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及公司当期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实际控制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