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
事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暨减资事项概述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科电器”或“公司”)与纯米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米科技”)及其股东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签署了《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暨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纯米科技以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飞科电器所持其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90 万元(对应本次减资前纯米科技 1.4927%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24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2024-018)、《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19)和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回购暨减资事项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目前进展和完成情况如下:
1、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收到纯米科技支付的首笔 30%减资回购款项
人民币 900 万元。
2、纯米科技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3、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收到纯米科技支付的第二笔 30%回购暨减
资款项人民币 900 万元。
4、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到纯米科技支付的第三笔 40%回购暨减
资款项人民币 1200 万元。
纯米科技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协议约定的 3000 万元回购减资款项,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全部完成。
三、回购暨减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纯米科技回购暨减资事项减少公司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23,281,823.02 元并产生投资收益 7,535,514.24 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暨减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根据业务规划和实际需要,与纯米科技共同探索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双方优势的业务合作。如果后续相关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