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股本比例
(%)
1 卜晓华 42,000,000 40.53
2 卜嘉翔 7,500,000 7.24
3 卜嘉城 7,500,000 7.24
4 嘉兴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0,000 3.62
)
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3,332,153 3.22
券账户
6 上海森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森隆投资 2,342,700 2.26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84,950 1.63
8 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600,000 1.54
有限合伙)
9 任伟 1,570,500 1.52
10 俞珂白 1,123,600 1.08
二、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条件流通
股份比例
(%)
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3,332,153 7.84
券账户
2 上海森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森隆投资 2,342,700 5.51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84,950 3.96
4 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600,000 3.76
有限合伙)
5 任伟 1,570,500 3.70
6 俞珂白 1,123,600 2.64
7 方蕉 650,000 1.53
8 洪卫东 512,000 1.20
9 谢国华 498,000 1.17
10 丽水领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0,000 0.96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