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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8:迎驾贡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0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8-002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重要提示:

    2017年11月21日,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2017-044)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驾集团”)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自2017年11月2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2017年11月20日增持的113.8万股)。

      截止2018年2月8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

计增持3,661,025股,累计增持金额59,817,262.68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迎驾集团

    2、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迎驾集团持有公司632,31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632,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4%。

    3、截止本公告日,迎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635,977,02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79.50%;迎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倪永培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7,561,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迎驾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迎驾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函发出之日(2017年 11月 20

日,含2017年11月20日)起 6 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迎驾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及结果

    2018年 2月 8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迎驾集团通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20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 1,1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999.18万元。

    2017年12月5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810,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0%,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367.74

万元。

    2018年2月7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6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004.69

万元。

    2018年2月8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 1,04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3% ,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610.12万元。

    自 2017年 11月 20 日至 2018年 2月 8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661,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6%,累计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981.73 万元,至此迎驾集团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迎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35,977,02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9.50%;迎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倪永培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7,561,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

购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迎驾集团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迎驾集团表示2018年仍将密切关注市

场情况,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届时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