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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8 沪市 迎驾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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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8:迎驾贡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8-018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重要提示: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驾贡酒”)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驾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8年5月11日收盘,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

    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迎驾集团的通知,迎驾集团于 2018年

3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594,32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74%。至公告日,迎驾集团累计增持59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总增持金额为881.99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迎驾集团

    2、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增持计划实施前,迎驾集团持有公司 635,977,02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632,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5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迎驾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迎驾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 2月 12日起 6 个月内。

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迎驾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3月23日,迎驾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

本公司股份59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881.99

万元。

    自2018年2月12日至今,迎驾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4,325股,占本

次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44.10%,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

    截至本公告日,迎驾集团已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594,32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74%,总增持金额为881.99万元。本次增持后,迎驾集团持有本

公司股份636,571,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7%。本次增持后,迎驾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倪永培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38,155,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77%。

    鉴于本次增持计划恰逢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节假日休市,且正值 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窗口期,故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虽过半,

但实际增持股份数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迎驾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所使用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不存在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已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

购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迎驾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