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8-005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或“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拟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装备公司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对外披露。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装备公司。
(二)一致行动人说明 :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装备公司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217,723,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2%。(四)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七)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装备公司所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