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4-049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51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4,886,9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59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驰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讯参会,不便主持,为保证现场会议的有序进行,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
事李晓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晓峰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
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3,820,290 99.6612 1,061,234 0.3370 5,400 0.0018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3,822,590 99.6619 1,058,734 0.3362 5,600 0.0019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3,819,590 99.6610 1,063,134 0.3376 4,200 0.0014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3,819,590 99.6610 1,063,134 0.3376 4,200 0.0014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3,819,590 99.6610 1,063,134 0.3376 4,200 0.0014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3,824,290 99.6625 1,058,434 0.3361 4,200 0.0014
7、 议案名称: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14,244,224 99.7958 637,100 0.2023 5,600 0.001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 王锋 312,836,616 99.3488 是
8.02 龚莉莉 312,752,047 99.322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1 关于变 27,346,341 96.2459 1,061,234 3.7350 5,400 0.0191
更公司
经营范
围暨修
订《公
司 章
程》的
议案
2 关于修 27,348,641 96.2540 1,058,734 3.7262 5,600 0.0198
订《克
劳斯玛
菲股份
有限公
司股东
会议事
规则》
的议案
3 关于修 27,345,641 96.2434 1,063,134 3.7417 4,200 0.0149
订《克
劳斯玛
菲股份
有限公
司董事
会议事
规则》
的议案
4 关于修 27,345,641 96.2434 1,063,134 3.7417 4,200 0.0149
订《克
劳斯玛
菲股份
有限公
司监事
会议事
规则》
的议案
7 关 于 27,770,275 97.7380 637,100 2.2422 5,600 0.0198
《克劳
斯玛菲
股份有
限公司
未来三
年
( 2024
-2026
年)股
东回报
规划》
的议案
8. 王锋 26,362,667 92.7839
01
8. 龚莉莉 26,278,098 92.4862
0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晔、刘川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