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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董事 6 人。

  (五) 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监事王超、叶晖辉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关连董事戴敬明已回避
表决。


  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已事前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时,深圳国际之全资子公司新通产、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及 AdvanceGreat 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同意在符合现金分
红条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减对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如有)分配后的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五,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本项议案。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已
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 1-6 合同段施工合
同的议案。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对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机荷项目”)第 1-6 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已形成中标结果,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议案中的方案与中标单位就其所中标合同段达成施工协议,具体如下:

  1、同意本公司与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就机荷项目第 1 合同段的工程签署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30.20 亿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本公司与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就机荷项目第 2 合同段的工程签署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29.69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本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机荷项目第 3 合同段的工程签署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27.60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本公司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就机荷项目第 4 合同段的工程签署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27.60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本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就机荷项目第 5 合同段的工程签署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31.79 亿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同意本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就机荷项目第 6 合同段的工程签署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34.73 亿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第 1、6 合同段以及第 5、6 合同段的中标人各自存在关连,需要对交易金额进行合并计算,因此上述第 1、5、6 项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逐项审议。按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发布的公告已同日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集团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绍良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绍良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王绍良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王绍良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并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
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类别
股东会议,以分别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 1、5、6 合同段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
本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审议《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加或减少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

  上述议案(一)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二)及议案(三)1、5、6 的有关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绍良先生: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西南交通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经验。王先生 2000 年参加工作,曾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社会发展处、重大项目协调处历任副处长、
处长职务,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深圳发
展改革研究院)副主任。

  王绍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