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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卓朗: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卓朗        公告编号:2024-095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本公司的相关证
  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225  *ST 卓朗  A 股停牌  2024/12/26

      2024 年 12 月 25 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5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
  额合计达 99,474.28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7.85%;
  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74.69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
  额合计金额的 56.31%。前述事实触及 2020 年以来“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 3 年存
  在虚假记载”,2021、2022 年度“营业收入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
  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
  的 50%”,“利润总额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三项情形,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
  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决定书》,认定公司子公司
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
和利润,导致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24,915.28 万元、
48,912.89 万元、33,861.50 万元、65,612.78 万元、8,225.45 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 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24,915.28 万元、30,989.93 万元、33,861.50 万元、35,713.19 万元、8,225.45 万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3.81%、7.68%、41.26%、86.08%、50.27%。
  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
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99,474.28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的 57.85%;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74.69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
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6.31%。前述事实触及 2020 年以来“年度报告财务
指标连续 3 年存在虚假记载”,2021、2022 年度“营业收入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
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利润总额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
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
三项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开市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8 条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
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