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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关于追认及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及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8 月 26 日,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追认及增加自有资金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进行定期内审工作以及半年度编制工作期间发现,由于具体经办人员对部分理财产品的性质认定存在偏差,误将其认定为非理财产品,导致计算现金
管理金额时存在偏差,导致 2024 年 4 月至 8 月期间存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合计投资理财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在此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单日最高额为 69,500.00 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使用额度 19,500.00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额度部分进行追认。


  上述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资金造成损失,未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公司未到期自有资金理财余额为 69,500.00 万元,
超出了董事会决议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三、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前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超过 50,000 万元的情形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追认及增加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截止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投资产品;

  3、决议有效期: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截止日);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6、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事项未对公司资金造成损失,未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购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本次审议系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原则进行的补充确认。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补充确认,未对公司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及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