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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35万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9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11月24日。

    7、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9、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0.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本次回购的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121.7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 动前          本次 变 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 股)    数量(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97,930    1.23%    -103,500    4,794,430    1.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93,642,379  98.77%            0  393,642,379  98.80%

  股份总数        398,540,309 100.00%    -103,500  398,436,809 100.00%

    注:变动后股份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 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10.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人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5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