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增持人已于2018年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占总股本比
(股) (元/股)
林瑞梅 董事长 集中竞价 60,200 17.98 0.052%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318,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357%,本次增持后,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7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6877%。
二、 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人持有公司34,378,3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877%。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增持方式: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累积增持数量不低于200,000股(含本次已增
持部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人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同时增持不会在敏
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