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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2 深市 光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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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705,906.7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4,164,478.66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69,526,050.3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62,094,212.7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2,094,212.76 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05,181,62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2,684,584 股,以 282,497,036 股测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56,499,407.20 元(含税)。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审议具体调整情况。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