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23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向核心员工发出增持倡议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2018年2月14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董事长王先玉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清寿先生、副董事长毛肖林先生(以下简称“倡议人”)联合提交的《关于鼓励核心员工买入星星科技股票的倡议书》。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的形势,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同时鼓励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积极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人联合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星星科技;股票代码:300256),凡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连续持有6个月(含)以上至计算补偿时点并在职的,其买入公司股票收益不足4%的(年化利息收益按照8%计算),差额由倡议人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偿,员工自买入之日起至计算补偿时点前一交易日期间自行减持股票或离职的,则不予补偿。
一、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参与对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补偿核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增持期限内股票买入均价*(1+4%)-计算补偿时点的股票收盘价)*补偿的股票数量
【注:①均价=(E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②补偿的股票数量:增持
期间净买入公司股份数且连续持有至补偿时点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股份数。其中净买入公司股份数不设置下限,补偿合计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③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时点的定义
计算补偿时点为:2018年10月8日,以此日期作为计算亏损的基准日进行补偿,
此后若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归属于员工本人,倡议人不再作补偿。倡议人将在计算补偿时点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员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倡议人将以现金形式补偿,以各自持有(含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倡议人合计股份的比例分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倡议人共同承担补偿的合计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
6、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范围仅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倡议中指定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6个月(含)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叶仙玉先生、王先玉先生、潘清寿先生及毛肖林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倡议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各方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
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合上述特征,上述倡议人的本次增持倡议既未与公司业绩挂钩、也与服务贡献无关,不属于“股份支付”。本次倡议鼓励符合条件的核心员工,按市价从流通市场购买,只是倡议人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而进行的倡议。经与会计师的充分沟通,并得到会计师的认可,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四、公司核心员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数200人。2017
年度核心员工人均薪酬约为17.5万元。
五、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相关的收益权、表决权等股东权益归属于员工本人。
六、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披露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6个月(含)以上并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倡议人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3、倡议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476,712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3.47%,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86,2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98.57%;董事长王先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69,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
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0,2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0.76%;副董
事长兼总经理潘清寿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734,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8,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4.56%;副董事长毛肖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670,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8%,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3,803,09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3.29%。
叶仙玉先生、王先玉先生、潘清寿先生及毛肖林先生进行了风险排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水平、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上述倡议人向公司核心员工倡议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核心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