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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先河        公告编号:2024-08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的关联方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的通知,智新达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8.5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清利新能源的关联方智新达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利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 5,667,48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6%。同时,清利新能源通过李玉国先生的表决权委托可以控制公司51,869,478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 11,121,451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清利新能源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 68,658,409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80%,为公司控股股东。

    智新达能和清利新能源同受姚国瑞先生控制,为清利新能源的关联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新达能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智新达能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智新达能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智新达能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
民币(含)。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8.5 元/股。

    (四)本次拟增持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七)本次拟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智新达能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