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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5

证券代码: 300096 证券简称: 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8-00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018年2月5日,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
股股东张曦先生关于权益变动的通知, 张曦先生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2月2
日, 通过其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 兴业信托—兴运扶摇6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及其全资控股的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麟真”) 在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份21,500,71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具体情况如下:
一、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张曦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及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98,000,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9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曦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信托计划及厦门麟真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500,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91%。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元/股) 交易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兴业信托
—兴运扶
摇 6 号集
合资金信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1日 11.805 2,898,300 0.674%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2日 11.708 1,290,600 0.3%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5日 11.427 1,369,600 0.319%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6日 11.476 801,500 0.186%
托计划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7日 11.454 1,078,000 0.250%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8日 11.172 896,600 0.209%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9日 11.136 120,000 0.028%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日 10.975 2,000 0.0005%
厦门麟真
贸易有限
公司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18日 11.950 3,819,800 0.888%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19日 12.118 1,955,501 0.455%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2日 12.05 2,343,217 0.545%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3日 11.929 307,200 0.071%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4日 11.995 594,500 0.138%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5日 11.717 30,600 0.007%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6日 11.802 1,022,200 0.238%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29日 11.789 1,772,000 0.412%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31日 11.513 689,700 0.160%
竞价交易 2018年2月2日 10.537 509,400 0.118%
合计 - - - 21,500,718 5%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曦 98,000,049 22.791% 119,500,767 27.791%
其中,张曦先生通过个人普通股份证券账户直接持有69,681,64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6.205%;通过信托计划持有36,7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2%;
通过厦门麟真持有13,044,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4%。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自2017年12月21日披露增持计划以来,张曦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60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6%。
四、增持计划的后续安排
张曦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2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合法筹集资金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
择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以不高于20元/股的价格,累计增持不超过
2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截止2018年2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
增持18,60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6%),后续将视市场情况继续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张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 张曦先生承诺,增持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张曦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