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16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陈乐强先生拟自2017年1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接到陈乐强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 (元) 本比例
陈乐强 集中竞价 2017-12-22 563,200 17.734 0.10%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陈乐强先生为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68,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陈乐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乐伍先生及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30,162,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7%。
本次增持后,陈乐强先生为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68,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陈乐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乐伍先生及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30,725,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7%。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陈乐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陈乐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陈乐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乐伍先生、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在陈乐强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