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2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进展暨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
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获悉沪美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被动减持公司股
份 2,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
德优势”)、陈乐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累计减少比例超过 1%。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沪美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
减持风险的公告》,因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
证券”)的猛狮科技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拟继续减持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
券的猛狮科技股份。2022 年 3 月 9 日,东兴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沪美公
司持有的 2,150,000 股猛狮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二、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减少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住所 汕头市澄海区 324 国道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写字楼第 17 层东侧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2 年 3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 陈乐伍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4 陈乐强(已逝世)
权益变动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数据推算,权益变
动的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
证券简称 *ST 猛狮 股票代码 00268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沪美公司 A 股 6,121,563 1.08%
易德优势 A 股 35,000 0.01%
陈乐强 A 股 563,200 0.10%
合 计 6,719,763 1.1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 本比例 股数 本比例
沪美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18,298,083 20.85% 112,176,520 19.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298,083 20.85% 112,176,520 19.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9,092,000 5.13% 29,057,000 5.12%
易德优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92,000 5.13% 29,057,000 5.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2,270,900 7.45% 42,270,900 7.45%
陈乐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67,725 1.86% 10,567,725 1.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703,175 5.59% 31,703,175 5.59%
合计持有股份 563,200 0.10% 0 0
陈乐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3,200 0.1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
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公告》,因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1,650 万股猛狮科技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拟继续减持沪美公司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质押予东兴证券的猛狮科技股份。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
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沪美公司及易德优势、陈乐强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暂未对公司
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易德优势、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504,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4%;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 182,907,45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2.24%;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183,50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4%,
且已被多次轮候冻结。沪美公司及易德优势、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
司股份已跌破平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若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质权人减持或被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
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