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9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副总裁傅德亮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相关人员计划在2024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副总裁傅德亮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15,400 股,合计增持金额 2,017,76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副总裁傅德亮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金额: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副总裁傅德亮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增持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
若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增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1)本次增持计划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2)本次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 11 月 14 日期间,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 (股) (元/股) (元) (股)
杨义仁 0 0% 92,200 5.53 509,866 92,200 0.02%
傅德亮 0 0% 228,600 4.39 1,002,743 228,600 0.04%
程峰武 0 0% 94,600 5.34 505,155 94,600 0.02%
合计 0 0% 415,400 - 2,017,764 415,400 0.07%
注:以上表格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杨义仁先生、傅德亮先生、程峰武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