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0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份分配比例: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7,994,833.2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 10 份派发现金红利 2.835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 714,871,031 份,以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409,705 份存托凭证后的 705,461,326 份存托凭证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5,911,945 份存托凭证,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897,938.0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99,897,938.06 元(含税),2023 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87%。
2、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
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独立董事同意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