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06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1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黄平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建平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00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平、刘超
黄平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超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9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的审计费为54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
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