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
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
(万元)
1 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44,164.59 44,164.59
2 5G 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21,177.05 21,177.05
3 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36,789.12 36,789.12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824.76 40,824.76
5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73,858.20 73,858.20
6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46,813.72 246,813.7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 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7,747.45 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47,747.45 47,220.00
合计 47,747.45 47,220.00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8,932.47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1,251.13 万元,合计约 20,183.60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体金额
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号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 20,205.0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变更为 94,063.2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